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维修更换长青校区东侧透视墙(二次)
评分办法:价格评分法
项目最高限价:34,392.94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师(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含二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 7 月4 日至 2024 年 7 月 9日,每天上午08:00至下午0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邮件领取
★领取文件时须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到 guozczb@163.com 邮箱内: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上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联系人、联系方式,包括办公电话、手机电话、邮箱等。
★邮件发送要求:1.所有文件需打包在一起,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 2.所发邮件以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命名。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通过邮箱向供应商发放比选文件。
★沈阳音乐学院将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记录,如收到比选文件的供应商超过2次无故未参与最终的投标,沈阳音乐学院将禁止其参与校内组织的招标活动3至6个月。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 7 月 11 日 09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音乐学院三好校区后勤基建处会议室南楼南侧二楼
五、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沈阳音乐学院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方式:024-23894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