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沈阳音乐学院新生及毕业生体检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FK(J)2024-108
项目名称:沈阳音乐学院新生及毕业生体检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元/人
最高限价:60.00元/人
采购需求:沈阳音乐学院新生及毕业生体检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与合作体检机构按年度签订合同并结算,签订服务合同时,约定如服务质量好,合同可续签1—2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贰级(含贰级)甲等以上医疗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2日至2024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00至4: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街500号祥运热力公司对面小马刺篮羽中心(楼上三楼))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如邮箱报名,请将“其他补充事宜”所列资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邮箱lnfk1010@126.com并电话告知)
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音乐学院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联系方式:崔老师 024-23894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街500号祥运热力公司对面小马刺篮羽中心(楼上三楼)
联系方式:024-31271656、024-31282208
邮箱地址:lnfk1010@126.com
开户行:哈尔滨银行沈阳五爱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12210115569977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梦、夏波、陈雪婷
电 话:024-31271656、024-3127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