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沈阳音乐学院长青校区供配电系统改造项目监理项目已获得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省本级基本建设投资和学校自筹。招标人为沈阳音乐学院,招标代理机构是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包括更新改造学校现有1#、2#、3#变电站内的高低压供配电设施,更换现有教学楼等建筑内的低压配电柜,更换家属院区1-5#住宅楼内的单元供电柜等,重新敷设或更换部分高低压供电线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工程施工、竣工、工程移交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2.3服务期限: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投标保证金:0.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主要人员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在本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在三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总监职务;
3.3通过“信用中国”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03日,每天8:30-11:30、13:30-16:00止;
4.2发售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201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4.3合格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格资质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资质证书及总监证书。
4.4在线购买方式:访问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lngczb.com/),主页选择【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后可根据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寻找并参与该项目,在线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时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在线支付标书款和平台使用费。下载完成后,可提供纸质标书邮寄。在线购买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投标确认、费用支付等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注:首次登录前需完成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生成账号后可长期使用,后续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该账号可用于参与平台上发布的其他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需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12月19日9:30时。
5.2、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第二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开标楼)。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本次招标的授权委托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大会。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东北新闻网》(http://zfcg.nen.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音乐学院
联系人:于老师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电话:024-2389411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201室
联系人:周东升
电话:024-23388491 024-23388575-807
电子邮件:lngczbgs@126.com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文字:于仁倩
初审初校:于仁倩
复审复校:任杨
终审终校:武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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